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01 月 08 日起
增加东方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鹏华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设备保温施工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经理
在人类复杂的社会互动中,除法律、道德、规章制度等成文规范外,普遍存在一系列非正式、未言明但被广泛遵循的行为准则,常被称为“潜规则”。这些隐规范虽未载于任何正式文本,却深刻影响着人际关系、职业发展与社会交往的方方面面。理解其生成逻辑、具体表现与应对策略,对个体适应社会、实现良互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